——与“肖起国《老子天道论》第一章解读”的不同方法
作者:朱云川
众所周知,对老子《道德经》第一章的正确解读至关重要,好比人生输入的第一个观念,衣服扣的第一颗扣子,这个观念、这颗扣子错位了,后面的发展就要出问题,对老子的解读都是错误的,这样的言不及义好行小慧,虽洋洋万言也不值一提。
一、五大基础性问题
朱老师二十多年前研究发现,古今中外的知识分子,常见的解老之所以总是走偏出错,存在五大基础性错误。主要包括立场、态度、对象、方法、实践的错误问题。正所谓:根基不牢,地动山摇。
其一,立场问题。圣贤只能是人民(真人、好人、活人)立场,而不是邪恶(假人、坏人、死人)立场。立场站错了,结论必出错。
其二,态度问题。圣贤总是善意的、实事求是的老实人,而不是恶意的、弄虚作假的聪明人。态度不对,结论也不可能正确。
其三,对象问题。圣贤总是扶正祛邪、扶弱抑强的老实人,站在共产主义、道义和人民一边,而不是恃强凌弱、欺下瞒上的聪明人,站在帝国主义、权贵和骗子一边。对象搞错了,枉费功夫。
其四,方法问题。圣贤总是又明白又实干的人,方法简单易行,而不是又糊涂又瞎折腾的人,方法复杂不管用。方法不对,就是空想主义。
其五,实践问题。圣贤总是自己则身行道,要亲身去实践,在干中学学中干,才能彻底觉悟。正所谓“上士闻道,勤能行之”、“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”。而不是只说不干,只干不说,或者让别人去干、瞎说盲干。
事实上,立场、态度、对象都是选择题,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,比较好办。方法、实践都是技术活,只有绝学(指最好的学问)才能无忧,即方法现实管用,实践结果无忧。
二、本末有序的解老三原则
古今中外,那么多喻老解老的学者文人,为什么都认为自己天下第一,只有自己解的才是正确的,别人解的都是错误的呢?在于缺乏一个公允标准。所以,找到一个公允标准,并建立一个简单管用的评审方法,无疑是正确解老的伟大创新。
朱老师提出有“解老三原则”:以老解老,道法自然,易知易行。
以上解老三原则本末有序。就是说,以老解老优先,首先明白道理;道法自然次之,必要时校对经文;易知易行又次之,用来检验成果。解老三原则,可以作为衡量是否正确解老的标准。
其一,以老解老,全文观念前后逻辑一致,能够相互印证不冲突。因此,必须排除一切非老子的道德观念,包括道家(伪道学、空谈家)、墨家(科技、贤能)、儒家(民主人心)、法家(法治规矩)、兵家(暴力)、杂家(言论)、宗教 (迷信、释儒耶回道)等传统观念。
其二,道法自然,实事求是,真实第一。自然,指真实世界及其规律。当经文违背事实,道理说不通时,应当纠正经文。
其三,易知易行,神仙(圣贤)会者不难,凡人(天下人)难者不会,圣贤说话有真实依据,做事有正当目的,言有宗,事有君,知行果合一,故不难也。
三、自然辩证法公式S=A(B|C)
古今中外,文章也好,武功也罢,没有比较,难分优劣,不知对错。虽说上士无争,但绝不是没有深浅高下正邪之分,绝不意味着都是正确的。
在《朱云川:共产主义ABC跳出历史周期率》[1]中,全面揭示人类社会系统的共同主义哲学式为Z=Zr(A(B|C)D)E+F,中文含义即为:自然=自然人(文化(经济|政治)军事)舆论+废话。其中,S=A(B|C)即为自然辩证法公式。
朱老师发现,当“S=事物,A=本体、文化、基因、太极、活人,B=本能、经济、肉体、阴性、女人,C=本性、政治、意识、阳性、男人”等的时候,有如下哲学公式:
自然辩证法公式: S=A(B|C)
唯物主义公式: S=B(B|C)
唯心主义公式: S=C(B|C)
形而上学公式: S=B|C
从上述哲学式可知,马克思为什么坚持自然辩证法,要批判唯物主义、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。自然辩证法是A+B+C,属于共产主义的哲学观;唯物主义、唯心主义、形而上学都是B+C,属于资本主义的哲学观。因此,在使用自然辩证法的时候,有必要知晓唯物主义、唯心主义、形而上学究竟是什么货色。
自然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等哲学公式比较,见表1。
表1.自然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等哲学公式比较
项目 | 哲学公式 | 中文含义 | 特点 | 光谱 | 备注 |
自然辩证法 | S=A(B|C) | B与C相对立而统一于A | 真本体A、基因 | 正派、太极 | 共产主义A+B+C |
唯物主义 | S=B(B|C) | B与C相对立而统一于B | 伪本体B、肉体 | 右派、阴性 | 资本主义B+C |
唯心主义 | S=C(B|C) | B与C相对立而统一于C | 伪本体C、意识 | 左派、阳性 | |
形而上学 | S=B|C | B与C相对立 | 缺本体、博弈 | 中派、两面 |
注:A=本体、基因、天道、文化;B=本能、肉体、地道、经济;C=本性、意识、人道、政治。
众人容易犯错误的地方,在于对“道与名”、“恒与常”、“无极(混沌)→太极(太乙)→阴阳(两仪)→天地人(三才)→万物”、“无名与有名”、“无欲与有欲”、“玄与同”、“玄与妙”等概念的逻辑关系不理解。还有神秘主义游戏,比如“道可,道非,常道,名可,名非,常名。”完全离开了以老解老、道法自然、易知易行的解老三原则,不值一提。
这里,朱老师就来演示一下,如何用自然辩证法公式S=A(B|C)来正确解读老子《道德经》第一章内容。见表2。
表2 自然辩证法公式与老子《道德经》核心概念分析表
自 然 辩 证 法 | S= | A | ( | B | | | C | ) |
事物 | 统一 | 对立 | 决定 | ||||
本体 | 本能 | 本性 | |||||
文化、天道 | 经济、地道 | 政治、人道 | |||||
自然 | 世界 | 物质、唯物 | 运动 | ||||
自然人 | 活人 | 肉体 | 意识、唯心 | ||||
老 子 道 德 经 | 道、无 | 名、有 | |||||
无名、天地之始 | 有名、万物之母 | ||||||
真理、无欲 | 需求、物欲 | 有欲 | 思想、任性 | ||||
妙、玄同、自然道德 | 敫、玄牝、仁义礼智信 | ||||||
太极、正、君子 | 阴、右 | 阳、左 | |||||
朴、无以为用 | 器、有以为利 |
关于道与名的关系。老子曰:“吾不知其名,故强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”可见,“道”指一个实在对象的勉强称呼,“名”指对这个实在对象的勉强解释。
【经文】
道可道,非恒道;名可名,非恒名。无名,天地之始也;有名,万物之母也。故恒无欲,以观其妙;恒有欲,以观其所敫。二者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。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
【译文】
道(A),只是可以走的,还不是永恒的大道;名(B|C),只是可以说的,还不是永恒的命名。无名(A),指天地开始的规律;有名(B|C),指万物生养的法则。所以,以无欲(A)为恒的标准,可以观察人心的微妙;以有欲(B|C)为恒的标准,可以观察人心的欲望。这两个思维方式的来源一样,好比一枚硬币(A)极其两个面(B|C),都是根本的思维方式,称之为“玄”,即本体A(本能B|本性C)。坚持从根本到根本A(B|C)的系统思维方式,就是走进圣贤道德的入门法则。(朱云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