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保障公共事业
公共事业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国家大事,包括行政、养老、就业、住房、医疗卫生、教育等六大方面。2011年4月,温家宝访问印尼时说:“我担任国务院总理已经第九个年头,我为我的祖国发展进步感到欣慰,同时我也常常为如何破解各种现实难题而寝食难安。中国确实有一部分地区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,但还有一部分地区、一部分人尚未摆脱贫困,他们在教育、医疗、社保等方面存在着亟待解决的困难。”公共事业,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它是一个政党、一个政府能否持久执政的生命线,也是检验一个政党、一个政府是否具有执政能力的试金石。1985年,邓小平《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》指出:“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,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,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。”得人心者得天下,主要就看公共事业是否得人心。
在现行国家层面上,几乎只有行政算公共事业,而把其它公共事业市场化、企业化、私有化,把本应由国家统筹的事情推向社会和私人,把保障功能变成赢利为目的,结果造成越来越多的难题,使政府陷入极其被动局面,人民群众很不满意,是根本违背共产主义方向的私有化改革。当前,中国社会正面临着巨大动荡的深刻危机,尽管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,行政不公与执政无力,养老的身份差别,大量人口失业,房价越来越高,医疗改革失败,教育改革失败,维稳越维越不稳等困境,事实充分表明把公共事业推向社会搞私有化的严重恶果。因此,坚持科学发展观,从思想理念、政策制订、具体措施、落实办法等方面,把这些错误观念尽快地纠正过来,把国家从危机中挽救出来,让老百姓安居乐业,使中国社会和谐幸福,都是行政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任务。
一 行政改革:重复权力出问题,政令不畅找原因
当前公共事业中的行政存在什么问题?主要有:
其一,中国行政体制不合理,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存在的传统社会等级模式。在中国3000年前的夏商周时期,就存在有中央与地方诸侯之间的体制性矛盾,西周权力在中央,东周(春秋)权力在诸侯,战国就是中央灭亡与地方独立。秦重新以武力统一中国,国家解体依然需要重建,只不过换一个统治者罢了,从公有制的“天子”变成私有制的“帝王”,从天下为公到各私其私,让老百姓付出多少生命代价啊。
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,过多重复的职能要求,重复的权力安排,不仅不解决问题,反而造成政令不畅、政出多门、文山会海、形式主义、个人独断、官员腐败等恶性循环。其实,在中央到人民群众之间,办的每一件事,只需要一个层级的职能部门,就能把事情办好,何必设置那么多上下重复的层级呢?在过去交通落后、通讯不畅情况下,按地域设置独立的地方管理层级,方便地方管理和应付战争内乱是十分必要的,但也事实上造成“天高皇帝远”,地方诸侯割据对抗中央的不利局面。现在,交通建设与通讯技术早就改变了落后状态,落实服务群众、促进科学发展、简化地方层级、实行职能分化、巩固中央政权的行政体制改革势在必行。
其二,思想路线、组织路线、干部考核存在问题,现行政策存在偏差。一些地方官员脱离群众,敌视人民,打着“为党说话”的幌子,敢为天下先,悍然与人民为敌。一些政府官员大题小作,或小题大作。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,面对邪恶势力的场合,推诿怕事不敢作为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纵容不作为;在面对群众的场合,包括在城管这样的小事上,滥用暴力镇压采取不当作为,作为“维稳”成果向上级邀功,索要经费奖励。司法不公腐败严重,警察与违法犯罪分子同流合污;黑社会猖獗,欺行霸市,无恶不作。
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,是为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奋斗的。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,就是党的利益,就体现在做好公共事业中。要把公共事业做得更有效、透明、公平、廉洁,更得人心,才能成为党在新时期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一座丰碑。
针对上述问题,纠正措施如下:
第一,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应提前加速,取消重复设置的职能与权力,建立起一个职能明确、权力分散、执政有力、便于落实政策措施、真正服务人民群众的科学行政结构。习近平同志的《关键在于落实》一文,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。文中有一副对联:上联是“你开会我开会大家都开会”,下联是“你发文我发文大家都发文”,横批是“谁来落实”。这是对“文山会海”的绝妙讽刺。历来许多主持改革的官僚,只是把西方的民主制度挂在口头上,实际上根本不想民主,而是搞政治垄断下的特权与腐败。他们始终不明白,什么是人民政府,设置官职目的是什么,官员在职位上应该做什么,实际会怎么做,如何在设置官职时,就把个人责任与选拔监督纳入其中,形成一种良性的官员选拔模式。
具体地说:一是中央政治局统一领导,中央各部委协助,负责职能分工,配合中央政治局领导全国工作,搞好五个统筹;二是地方(省市)职能公益化,主要从事科技、教育、卫生、公共事业等文教工作,不再具有管理经济与政治的职能,由中央财政全国统筹安排;三是基层(区县)职能务实化,主要从事农业、工业、商业、金融等经济工作,经济利润全部上交中央财政,实行全国统筹;四是城乡职能民主化,主要从事学习、宣传、组织、服务等政治工作。在横向方面,要科学地考虑“大部制”思维中的职能重组,防止出现揽权自肥又推诿扯皮的“独立王国”。
坚持“党指挥枪”的王道模式。对于行政系统运行,作为两大相对独立垂直领导的保障措施,一是党的组织,负责文化政治思想;二是武装力量,负责军事治安保障。特别地,按行政级别高低序列,在上级(中央)暂时丧失管理职能时,下级(省市)将自动代行本区域独立管理职能,当上级恢复管理职能时下级代行权限自动中止。在国家遭遇外敌、社会腐败严重、违法犯罪猖獗、社会动荡或重大自然灾害时,在党的领导下,全国或地方实行军管严打,按战时状态分级准备与分区管制。(详情不议)
这种科学结构有三个好处:一是中央巩固,地方职能单一化。国家大事都由中央统筹安排,地方难以对抗中央,防止地方分权及民族分裂势力滋生,及时清除腐败邪恶势力,避免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;二是分层管理,各司其职。文教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、经济落地到基层企业、政治下探到群众身边,与老百姓相关的全部事务都有政府“一对一”落实与管理,防止“应该管的没人管,不该管的多头管”的治理混乱;三是本末有序,精兵简政。没有重复的职能要求,就没有重复的政府文件;没有重复的权力安排,就没有重复的指示精神。再也没有重复繁冗的文山会海、政出多门的个人指示出现,真正为基层社区工作减压减负,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快捷、实惠、公平、满意的优质服务。
第二,配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,重建权力体系和干部队伍。在权力体系上,省市、区县、城乡不再具有上下级关系,它们都分别隶属于中央相关部委直接领导;在行政级别和管辖范围上,省市、区县、城乡又存在着大小关系。省市还具有落实中央统筹、协调地方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。在干部队伍上,首先要端正思想路线,落实组织路线,坚持群众路线,加强干部考核公正,纠正政策性偏差。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能,充分发挥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政治作用,必须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全社会的监督权力;纪委工作必须透明,完全置于党员群众监督中,绝不能搞成一些人弄虚作假、以权谋私、利益交换的独立王国,主要配合党组织完成清党肃贪、纠正不正之风的任务。必须对官员提前打招呼,加强纪律教育,不搞“不教而诛”。对继续违纪、违法、犯罪的官员要坚决拿下,绝不姑息,绝不手软。
由于政治职能下探到社区,中央政策和政治学习就能够真正深入群众、深入人心。人民群众有什么意见和实际困难,通过网络和城乡组织,能够迅速反映到中央,就不会受到地方和基层官员不正常的压制与遮蔽。人民群众、普通党员与中央之间,就能上下接通,不再有信息阻塞和心理隔阂,中央意见就不会被扭曲、权力就不会被架空,人民群众也能实实在在得到利益和实惠,基层民主才可能真正得到正确领导和具体落实。因此,各级官员们不作为和不当作为,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,司法腐败得到根治;没有腐败官员的保护伞,黑恶势力无处藏身难以猖獗,整个社会就能稳定和谐、安定有序。
实际上,政府官员害怕中央和群众,只有两种情况:一是怕中央惩治,如果中央得到群众拥护的话,中央是有力的,社会是有序的;二是怕群众打杀,如果中央得不到群众拥护的话,中央是无力的,社会是无序的。因此,必须保证中央与群众有机结合起来,共同制约官员,保证社会的有序发展。
第三,行政改革合理解决干部的问题。1987年,邓小平就指出,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涉及广大干部。具体事情总得有人做,要不然设置官员干什么?不可能让中央领导人事事都直面群众,社会职能部门的设置是必要的,关键在于保证其合理性。没有必要的领导干部和政府官员,机构体制不健全,是不可能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情的。我们党的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,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中央代表人民给的。党和人民需要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做什么,就应当做什么,绝不能因为涉及干部利益,就抵制行政体制改革。如果不及时改革,最终要亡党亡国,这是党和人民都不能答应的。因此,合理解决干部的去向和来源都很重要。以下问题是读者提出来的,不妨探讨一下:
其一:“行政改革需要大量裁减干部吗?他们未来怎么办?”
由于当代中国官多为患,而且素质不高,裁减和撤换干部是必然的。干部本身来自于民,回到民间是正常的。要使干部的收入待遇保持在社会的中等程度,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。重点搞好全国统筹与二次分配,取之于民用之于民,减少社会两极分化,确保干部的实际消费与合法收入相当。干部是人民群众中优秀分子,必须坚持“优秀进,庸劣退”,表现得比人民群众水平还差的干部,要及时撤下来。只有真正热心为民、实干为民的优秀干部,才能给他提供必要的政治舞台。
可以借鉴唐朝李世民的办法:一是让官员先从做“散官”开始,通过转岗学习与技能培训,去做其他领域的干部,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。二是优化分解配置到各个职能层级,大力充实基层社区和镇村,以适合于为人民群众做实事为原则。三是国家创造全新的岗位,把过去私有化的重要岗位重新收回,比如涉及民生保障与国家安全的资源、能源、农业、工业、社会服务等领域,都必须重新掌握在信得过的人民手里。与其设置大量不事生产的检查官员,不如从根本做起,把生产岗位直接交给国家主导的集体就业,需要大量干部去领导解决集体就业等问题,所以能做实事的干部不会嫌多。四是清除腐败邪恶分子,淘汰不合格的昏庸混世的干部。在三至五年内,在任期或届满时证明不做实事或不能做实事,将自动被淘汰。五是干部轮换制度,干部不能搞成终身制。在任期的三至五年内,干部表现不够优秀,就应该撤换下来,补充新的合格的干部。不合格的官员,可以直接裁减,有利于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。
其二:“机构大大精简,如何保证书记的人数?书记不是冗余的岗位,书记还是有前途的好书记,前提是到人民需要的地方。”
中国社会还有许多该做的事,都需要党去领导去做好。党的领导要全面加强,为党和人民做实事干部是不会多余的。党的书记绝不是挂名,必须要发挥实际的作用,重要的是为党、国家、人民群众做出贡献。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人才,党代表人民都要做适当安排。只要把领导干部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持一致,不把个人官位、特权与特殊利益挂钩,干部岗位就不会太吃香,就不会出现大量的投机分子、腐败分子钻营,官多为患就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。真正的人才哪有嫌多的呢?只有好吃懒做、混世占坑的人嫌多,不是做实事的干部嫌多。
其三:“省地县乡这些中间环节完全可以砍掉,只要中央和地方,中央好理解,地方就是市、镇、村,这些独立居住的集体。”
这是传统行政概念的问题。原则上,省、市可以合并为一个层级,主管文化教育;地、区、县可以合并一个层级,主管经济工作;城市的街道、社区或农村的乡、镇、村可以合并一个层级,主管政治工作。换句话说,关于老百姓的政治问题,只能由社区(镇村)解决;关于老百姓的经济问题,只能由区县解决;关于老百姓的文化问题,只能由省市解决。不同职能层级也是需要的,比如做政治工作需要面对面,社区(镇村)干部就行了,统一按照中央精神来做,不需要其他层级的官员层层传达指示。做经济工作,得按区县作相对划分。社区有政治工作做,省市对经济是空架子,没必要做经济工作。文化教育是国家战略,需要省市高层来做。实际上,与政府相并列的,还有党组织和军队的垂直设置,指导、监督与保障都不成问题。
在现有的中国行政体制中,地级和乡级已经完成撤并,实际上不存在。下一步改革设计是“省管县”,重点城市可列为中央直辖市,与省级相当。行政改革,不是讲形式上的“三权分立”或“五权分立”,而是保证落实中央指挥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最优化途径。因此,重要的不是相互掣肘,而是各司其职,各安其位。同一种职能与权力,如果让两个不同的人来承担责任,那是相互扯皮的事情。如果不从地方职能化的角度来重新设计,省(市)、区(县)、街道(镇),部门一一对应,岗位层层复制,职能与权力重迭依然存在,政出多门无人负责没有改观,这种传统行政模式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。
其四:“是否需要大量地撤换部门设置?改名也需要一笔巨大的财政支出。”
改变行政单位名称,涉及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。在不改变现有层级与名称的基础上,按其职能分工,把不务实虚职撤销,必要时可设立一级办事处,最大限度地合并“同类项”,无疑是一种最为经济有效的行政改革之优化措施。
比如,原有的省教厅、市教委、区教委、县教委,都合并到省教委和市教委,其中,省教厅主管高等教育,负责全省教育落实,领导市教委工作等;市教委协助省教厅工作,主管幼儿教育、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等。区、县教委没有必要设置,直接撤销。又比如,原有的省农业厅、市农业局、区农业局、县农业局,都合并到区农业局或县农业局,省农业厅、市农业局没有必要设置,直接撤销,设立农业部XX省办事处。如果涉及跨区县的农业问题,可由省办事处代表农业部协调解决。再比如,原有省民政厅、市民政局、区民政局、县民政局没有必要设置,直接撤销,设立民政部XXX市办事处,其基本职能下放到街道(镇)、社区(村)。如果涉及跨街道社区(镇村)的民政问题,可由市办事处代表民政部协调解决。
其五:有人提出实行“地方自治”,认为地方官员就在民众眼前,不敢有丝毫的松懈,很难产生腐败和特权。
一般来说,“地方自治”只能叫“基层民主”,只适合于政治领域,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,仅限于社区与镇村等最基本政权单元。在经济与文化领域,必须由全国统筹,它不是一个地方可以很好解决的。单独讲“地方自治”,就是垄断地方财经、文教、政权的民族分裂、地方割据思想,没有考虑全国统筹一盘大棋。“地方自治”有一个根本缺陷,就是必然造成两极分化,贫富悬殊,人民生活与国家安全得不到现实保障。服从天下道义和中央集权,核心在于全国统筹,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。其实,老子《道德经》的“小国寡民”,就是一种行政改革合理的顶层设计,它离不开天下道义和中央集权的王道模式。“天下是天下之天下”,“与天下共其生,而天下静矣”。如果离开天下道义和中央集权,中国就会分化瓦解,中央对地方官员没有管理权,垄断集团、地方豪强、黑恶势力就会操纵选举,地方官员形式上由民众直接选举,实际上是金权民主,地方自治必然产生公开的腐败。西方民主制,就是以“分肥制”为基础的,腐败是西方社会普遍认同的个人发财之道,捞取个人名利是政府官员追逐的根本动力。提倡“地方自治”,不是政治幼稚的空想,就是包藏祸心的阴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