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圣人说国学,老子辩证法有六大规律
在哲学史上,文王、老子、黑格尔、恩格斯,均以辩证法著称。其中,文王和黑格尔算一组,属于二思维,叫主观或形式辩证法;老子和恩格斯算一组,属于三思维,叫自然或真实辩证法。
我们所熟知的三大规律,即对立统一规律、质量互变规律、否定之否定规律,都属于主观辩证法。除了用来戴帽、吹牛皮和形而上学诡辩外,几乎成为哲学无用论的代名词。
因此,研究老子道德经的自然辩证法,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,而不会被易经、黑格尔哲学牵着鼻子走错路,上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大当。
当代圣贤朱老师指出,老子自然辩证法有六大规律,分别用于六大领域。主要包括:
其一,三生万物律——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(哲学)
其二,道法自然律——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(法学)
其三,有无利用律——有无相生,有生于无,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(文学)
其四,道德境界律——自然,道德仁义礼,智信爱勇愚,天真。(文化)
其五,同于道德律——同于德者,道亦得之;同于失者,道亦失之。(经济)
其六,天下得失律——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,同者得之。(政治)